云南红河州屏边县2024年教体系统校园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0 点击量:9970次 分享至
为进一步加强屏边县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提高服务能力,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北京师范大学“志远计划”定向师范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精神,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报经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 屏边县教育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决定采取校园公开招聘的方式招聘北京师范大学“志远计划”定向就业师范生6名。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范围对象
招聘对象为:北京师范大学“志远计划”2024年应届毕业定向就业师范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和相对应学科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由招聘单位编报,招聘专业、学历等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问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详见《屏边县2024年教体系统校园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规定的年龄要求;
(六)年龄30周岁以下(1992年12月至2005年12月期间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一)非应届在校生;
(二)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影响期或处分期限未满的;
(三)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的人员;
(四)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因违纪被所在单位取消录用(招聘)资格、开除、辞退、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人员;
(六)在以往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七)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八)聘用后即与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九)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在屏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县人大、县政协等监督机关人员和考官(5名)组成招聘工作组,采取校园现场招聘方式进行。
招聘工作组赴昆明进行现场招聘。此次招聘如因特殊情况导致考试时间及地点发生变化,另行通知。若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况,将发布相关公告进行补充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组织报名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关注红河人才网发布的校园招聘信息,在公示的招聘时间、地点现场报名。
招聘安排计划如下:
2023年12月27日,在昆明枫叶王府商务会议酒店进行现场招聘报名并组织考试。
2.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须盖有学校教务处公章)、学校证明(需有姓名、身份证号、入学时间、录取批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考生基本情况的内容,并盖有学校或学生处公章)、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如报名时未取得相关证书的,由考生本人书面承诺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原件)。
3.报名资格审核
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对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组织考试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凡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着重考察应聘者的专业基础知识、职业素养等。
根据岗位特点及专业知识要求,讲课围绕云南省现高一年级必修课相关学科知识进行考核,由应聘人员现场抽取讲课课题,给每位应聘人员准备30分钟,准备结束后在15分钟内完成所抽课题的讲课内容。着重考察应聘人员把握教材、课堂设计、教学方法应用、教学难易的掌握等。讲课现场提供备用教材,应聘者无需自备。
成绩计算。考生讲课的评分求出平均分即为该考生面试成绩。讲课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以上出现成绩并列时,需进行加试,以加试后的成绩确定排名先后。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三)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并现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其考试总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自愿放弃签订就业意向协议,按照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校园现场招聘于2024年3月底前完成。
(四)成绩公示
考试工作结束后,成绩由屏边县教育体育局审核,并经屏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报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考试成绩在“红河人才网”公示。
(五)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
1.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屏边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资格复审时须本人持原件提交审核单位进行审验,同时提交证件复印件各1份。
2.体检。体检由屏边县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对体检结论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天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3.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不予聘用。
拟聘人员的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在屏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屏边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对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按照该岗位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体检时间、考察和相关事宜在“红河人才网” 另行公告通知。
(六)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红河人才网” 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因出现问题或个人放弃有岗位空缺的,按照该岗位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办理审批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报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批手续,下发聘用通知;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办理聘用手续之前由考生自行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若因未解除而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审批手续原则上于2024年8月31日前基本完成。
(八)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通知下发后,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凡与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应当回避:
1.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
2.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
3.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招聘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有关纪律规定,杜绝弄虚作假。若发现影响公平、公正,违纪违规行为的,可直接向当地纪委反映,也可向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处理。
六、重要提示
(一)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红河人才网”(网址为:www.hhzrc.cn),请各位报考人员主动及时关注“红河人才网” 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畅通,如因报考人员本人不及时上网查阅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完全由本人负责。
(二)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本次招聘专业目录参照《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分类试行指导目录(附件2)。如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分类试行指导目录》或分类不一致,但按国家教育部门下发的专业目录,属于该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应聘人员,可主动联系屏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报名资格,屏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与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相似情况进行资格审核。
(六)凡人社部门、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公告、电话、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进行资格复审、体检及其他事项时,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责任自负。
(七)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考生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务必诚信参考,否则不但影响考生的本次考试结果,还将影响考生的诚信档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七、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八、本公告由屏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屏边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
联系方式:
屏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873-3225636,3225646,18087319898(张老师)
通讯地址:屏边县玉屏镇大平田香榭路6号
屏边县教育体育局
联系电话:0873-3222233,13887352097(杨老师)
通讯地址:屏边县玉屏镇卫国路31号
屏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18日
信息来源https://www.hhzrc.cn/Article/Index/Index/show/id/13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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