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集美区教育局同意,本园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公开招聘产假顶岗教师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1.顶岗教师1名(2023年11月—2024年4月)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2.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等不得聘用。
(二)任职资格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
(2)学历要求:学前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3)资格要求: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
(4)岗位要求:①有爱心、细心、耐心,责任心强,品行端正;②身体健康,具有组织幼儿一日活动的能力。同等条件下,具有多年幼儿园教学经验者,有美术专长者,成绩突出者优先。
三、相关待遇
根据集府办〔2022〕71号文件《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非在编教职工员工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规定发放。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1月12日。
(二)报名方式:
请符合条件者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教师简历模板填写后将简历发送至邮箱fanjingyu1204@163.com(邮件请注明“姓名+电话号码”)联系人:范老师13616064512
五、面试
根据报名时提交的材料,择优进入面试。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通畅。
面试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
2.学历证书
3.教师资格证
4.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
六、体检
面试合格后,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学校。
七、聘用
1.根据学校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聘用,招聘结果将在学校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
2.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3.受聘人员应按学校通知的时间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逾期视为放弃受聘资格。
厦门市集美区海山实验幼儿园
2023年11月6日
信息来源http://www.jimei.gov.cn/xxgk/xxgk/rsxx/zkzp/202311/t20231106_102250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