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教体系统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提高我区竞技体育整体水平,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越城区体育学校教练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体育学校教练员2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体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浙江省队2020年7月11日前转正,在训三年及以上的退役运动员;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1日及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考试作弊的人员;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5.其他属于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越城区教育体育局组织人事科(绍兴市越城区胜利东路600号,绍兴市越城区综合服务大楼1005室)。
3.报名材料
报名时须提供:《2023年越城区教育体育局公开招聘体育学校教练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省队退役证明,近期免冠1寸照片两张。
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不再替补)。
体检合格者参加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示及录用
1.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越城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后拟录用人员与绍兴市越城区教育体育局签订书面协议。
四、有关待遇
新聘用人员材料提供齐全后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录用人员待遇按事业单位现行规定执行。
五、其他
1.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不符,组织方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应诚实参加应聘。对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2.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前持身份证等到越城区教育体育局组织人事科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除国家政策规定外,新聘用人员5年内不允许调动。违反聘用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本次招聘工作由越城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业务指导,越城区纪委监委进行监督,对违反招考纪律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电话:0575—85120596、0575—85148703,电子邮箱:ycqjtjjcs@126.com 。
咨询电话:0575-85512337(傅老师)。
公告发布地址: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
绍兴市越城区教育体育局
2023年6月29日
信息来源http://www.sxyc.gov.cn/art/2023/6/29/art_1229445083_40670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