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依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印发的《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2021年度我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
一、学校简介
海南省国兴中学是海南省省委省政府于建省之初批准创办的一所全日制公立学校,是海南省教育厅直属重点中学、海南省完全中学一级(甲等)学校。
学校位于海口市琼山区府城镇城南路299号,校园占地226亩。学校拥有优美的校园环境、一流的教学设施和雄厚的师资力量。
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学成绩显著。建校31年来,学校获得“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文明校园”“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全国民族中学示范校”等20项国家级表彰和31项省级表彰。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3人,其中高中语文教师、高中地理教师、高中通用技术教师各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刑事、党纪、政(校)纪处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拟招聘教育教学等岗位所需的管理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以及其他资格条件。
(四)目前为在职教师,并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五)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需经现所在单位(学校)同意报考后方可参加本次招聘。若为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报名无效。
(六)岗位要求:(1)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2)具有相应学科的中学教师资格及3年以上(含3年)工作经验;(3)具有中小学初级(二级)及以上教师职称;(4)年龄为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
(七)本次公开招聘涉及年龄、工龄等时间计算截止于2021年5月31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一)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二)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三)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四)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五)失信被执行人;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6月17日上午09:00至6月23日下午17:00。
(二)报名方式
请登录海南省教育厅网站(http://edu.hainan.gov.cn)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三)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报名时必须按岗位要求上传所报岗位需要的各项证明材料,如未上传,按自动放弃处理。报名材料不齐者不接受报名。
2.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上的个人信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网上报名须上传以下原件的电子扫描材料(JPG图片格式,图片不超过2MB):
(1)近期一寸彩色证件照。上传生活照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予审核。
(2)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3)对应岗位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4)毕业证及学位证。
(5)中小学初级教师职称证。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其中报考语文学科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7)近三年社保缴费清单(养老保险)。
(8)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9)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相关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4.应聘人员要关注关于本次招聘工作的后续公告通知,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5.应聘人员要留意网上资格审查结果,凡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于2021年6月25日17:30前在报名系统中完成“参加考试”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6.资格审核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所供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在公开招聘任何阶段(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或存在弄虚作假、虚报、瞒报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开考比例及笔试人员确定
1.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数必须达到1:3(含3)的比例才能开考,对报名人数未达1:3(含3)的岗位,将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2.人员确定。笔试人员名单在海南省教育厅网站和海南省国兴中学网站(http://www.gx-bestedu.com)上公布。
3.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需按照公告通知的要求在海南省教育厅网站报名系统下载并自行打印准考证,逾期不下载打印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参加笔试。
六、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个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一)笔试
1.考试时间及要求。考生凭本人的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考场进行笔试。笔试时间将在海南省教育厅网站上公布(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主),开考15分钟后,不再允许迟到的考生进场考试。
2.笔试的形式及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考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理论及学科专业知识。
3.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召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会议,根据笔试成绩及岗位专业特点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参加笔试考生的平均分。笔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者不能参加面试。
4.笔试成绩公布:在海南省教育厅网站“信息公开-公示公告”栏上公布笔试分数线及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内容。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确定面试内容,采用课堂教学和答辩的方式,考核应聘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面试成绩为100分(其中,课堂教学80分,答辩2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者不予聘用。
2.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每个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前3名进入面试,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实际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岗位的比例达不到3:1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
3.面试的时间和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在海南省教育厅网站和海南省国兴中学网站上公布。
4.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
5.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的应聘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于面试前3天在海南省教育厅网站和海南省国兴中学网站上公布。
6.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在海南省教育厅网站和海南省国兴中学网站上公布。
七、体检
面试后,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的标准和要求,学校组织面试人员进行体检。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并到招聘办公室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
八、考察
按照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
九、确定拟录聘名单。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聘人员名单。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的,从所报考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公示
在报省教育厅审批后,在海南省教育厅网站和海南省国兴中学网站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十一、聘用和入编
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相关材料报送海南省教育厅、海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审批后,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办理拟聘人员报到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办理入编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对公开招聘办公室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学校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发布公开招聘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招聘各环节的成绩(结果),接受社会的监督。
(三)加强对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要求工作人员认真工作,坚持原则,严守工作纪律,防止各种作弊行为,避免差错。
(四)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按照琼人社发〔2018〕516号文件有关规定,取消作弊应聘人员的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五)海南省国兴中学纪委设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联系人:陈文光,电话:65912690。
海南省国兴中学
2021年6月2日
信息来源http://hrss.hainan.gov.cn/hrss/sydwzp/202106/ff235334e13b46bea8295b80e46287bf.shtml